唐山烧烤殴案“共业”牵引眷属受报:主犯女儿被网暴!
分类:众善奉行(积资净障) 杂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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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山烧烤殴案“共业”牵引眷属受报:主犯女儿被网暴!
网传唐山烧烤店殴打女性主犯的女儿,遭遇各种网暴,并且在所在学校被同学谩骂攻击。网络上有各种探讨,或者理想主义者坚持“罪不及家人”,或者现实主义者认为“咎由自取”!其实,站在佛教“共业”角度而言,罪不及家人确实过于理想,因为任何亲属所造的恶业,都会为其余亲属分担七分之一。这是《地藏经》的依据可以证明的。很多人不能理解共业,误以为必须一定是几个人直接参与一起造作一个业,这才是共业,这固然也是共业的定义标准,但其实同在一个家庭里面,共同受用共有的资源,在此前提下其中一人所造之业,必然牵连其他眷属,因为共同的资源间接资助了那个业,这也是共业范畴,不然《地藏经》不会有七分之一之说。因此,唐山主犯所造恶业,影响到其女儿的学业,这是符合佛教业力学说的。我们理智和情感上习惯于把孩子剥离在外,但业力上自然会牵连在内。正如网暴中有观点尖锐认为:“难道坏人用他的坏谋取的利益他的亲属没有享受吗?”,这简直是诛心之问,也是核心的质问,这一质问触及了佛教共业理论的“核心”!是的!坏人用他的坏谋取的利益被他的亲属享受过,这就是亲属必须承担至少七分之一的自然原理。而且,关于唐山案的主犯,其本质是“猥亵和殴打女性”,完全涉及“邪淫业”!那么,他女儿被网暴,恰恰符合《善生子经》对邪淫恶果的论述:淫邪有六变当知,何谓六?不自护身,不护妻子,不护家属!!你看,他造作这个业,就保护不了他女儿!其他家里也永远抬不起头!(吉祥果2022.06.14)